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10 月 31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41518712 號函辦理。
二、本次研習以各縣市之中小學自然領域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技術型高中普通班)為主。
三、研習活動之課程材料、膳食經費,由承辦單位依教育部規定編列支應,參加研習人員遺留課務及交通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依相關規定支應。
四、上開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物理學科中心楊珮維助理,電話:(04)2222-6081 分機 811 。
「消防防災館」:https://www.tfdp.com.tw/
「防災虛擬體驗館2.0」:https://nfaxr.com.tw/
「消防防災e點通APP」:https://youtu.be/IDQJJMVrfTY
